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随着城乡居民家庭保健意识的增强,很多家庭都会准备备用药品,随之产生的过期药品也越来越多。过期药品不仅不利于身体健康,而且有的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作为过敏源,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如何有效合理处置过期药品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
目前我市陆续开展过一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多局限于短暂的公益性活动或者商家自行回收过期药品等,政府层面尚未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和回收处理的长效制度。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在我国现有相关法律中,还没有赋予回收过期药品的主体责任,法律也没有赋予哪个部门来承担,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具体权责界定。
二、回收主体缺乏积极性。目前过期药品回收主体主要是生产企业和药店,作为自负盈亏主体,回收过期药品不仅增加了经营成本,也增添了额外工作量,大多时候将此作为一种营销手段,企业欠缺积极性。礼拜五秘书网
三、回收处理成本过高。据统计,有些药品销毁一公斤就要花费近100元,100吨过期药品就需要1000万元,企业负担太大,难以形成常态化行为。
四、居民安全意识淡薄。绝大多数市民群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了解不深,许多家庭将过期药品当作普通垃圾丢弃,也有人不看日期误服,甚至有人卖给小贩。
加强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管理工作,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对此建议: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立法机关应积极开展相关相关立法工作,尽快出台旨在形成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使“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化,对违反有关规定回收或处置过期药品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源头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引导居民树立正确购药观念,按需购药,减少药品储存量。加强对医院和药店的开药管理,避免“大量开药”、“整盒开药”,进而减少过期药品剩余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加大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报道,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时邀请市民代表参与,消除市民对过期药品的认识误区,充分认识到回收过期药品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黄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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