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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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定》精神,坚持争先创优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逐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首要任务,突出信息化建设、违法生育和“两非”案件查处两个重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推进“惠家工程”,提高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5%以下;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107以下;
(三)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
(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100%,合法征收率100%,做到应收尽收。
(六)计生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七)全面落实法定的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陈欠1/3
(八)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统筹力度,落实工作保障。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市乡两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能的协调力度,在执行上级有关奖励和惠民政策时,注重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
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城乡协作、联合执法等举措,完善与纪委、监察、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和常态化协作协调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落实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益性服务和以钱养事的要求,确保计生工作运转和免费技术服务落实。
(二)加强重点工作,提升整体水平。
坚定不移地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贯彻《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落实和完善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加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批典型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协作,加大完善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出生实名登记等管理制度的落实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两非”线索。继续加强区域协作,充分发挥“打非”专班作用,加大对“两非”及遗弃女婴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乡镇的调研、指导、督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女孩优惠政策》,扩大计生困难女孩家庭的救助范围,落实中考、高考加分奖励政策,营造全社会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
特别注重计生服务关怀,大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方法,确保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的落实。深入推进“生育服务关怀六项行动计划”,大力推行免费新婚健康检查,开展孕产全程服务关怀,及时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继续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努力满足群众对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
创新方式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强化双向服务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和属地管理,堵塞城区、镇区流动人口管理漏洞。总结经验,扩大市外流动人口区域协作范围。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有效反馈率、办(验)证信息入库率、有效联系率,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建设。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的落实,加大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力度,整合部门资源,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积极推进社会经济惠民政策同计划生育工作相衔接。
(三)加强基础工作,落实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麻办发[2010]66号)文件精神。理顺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落实各行政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主管领导,配齐配强女性计生专干。强化市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卫生、财政、民政、工商、药监、房产等有关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
健全计生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将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运用、奖惩、否决和聘用人员是否续聘、连任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落实奖励,根据新的形势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针对性和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对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统计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员,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
强化计生事业保障机制。逐年增加计生事业费的财政预算,保障法定计生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兑现,加大对市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加强对计生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保障乡镇计生办(服务站)、村级计生专干工资待遇。
完善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机制。加大对乡村计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岗位锻炼、交流学习、量化考核等方式,大力加强乡、村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素质能力培养。
(四)加强五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依法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落实计生执法机构和人员配备。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对粗暴执法、违规施术、乱收费乱罚款、计生奖励政策不落实等问题进行处理,巩固文明执法成果。关注信访、网络舆情,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十二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按期完成黄冈市下达的乡级服务站新建和改扩建任务,提升“两化”建设水平。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行为,严禁超范围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通过开展“科技大练兵”,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内涵。
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卫生、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人口信息系统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依据作用。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平台等数据库的运行质量和效能。加强计生统计业务建设,开展打假挤水整治行动,提高人口计生统计质量。
加强生育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推进生育文明家园推进计划。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提升宣传工作整体水平。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和生育文化建设阵地开展社会宣传,创新生育文明建设活动。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内涵,拓展宣传教育领域,增强宣传教育活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创新创优活动,按照黄冈市“一县一品”的要求夯基础、创亮点、树品牌。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完善落实“三项公开”,开展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加大落实力度,实现工作常态化。
一是目标任务常态化,实行分阶段考核结帐,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经常工作之中;二是“两非”和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常态化;三是责任追究常态化,要综合运用多种追究手段,及时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兑现责任追究,不能等到年终算总帐;四是技术规范服务常态化,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计生服务;五是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常态化,整合资源,将各项计生惠民政策经常不断地全覆盖落实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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