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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服务新企用工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09 07:48:51
某县服务新企用工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共1171字)

某县服务新企用工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服务新企用工计划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某县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现将服务新企用工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主动为新注册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积极帮助新注册企业防范用工风险,提高新注册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二、服务对象

以新注册的用工密集型、用工形式多样化等制造业、服务业企业为主,重点面向有需求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三、服务内容

重点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在线咨询等服务,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提供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劳动用工文本的规范等指导性服务,劳动保护、职业标准、职业培训等相关政策指导服务。

四、时间安排

1.建立台账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对2020年1月以来注册成立的企业进行摸底,建立新注册企业用工台账。

2.提供服务阶段(5月21日至6月10日)。组建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提供服务。

3.经验总结阶段(6月11日至14日)。对服务新注册企业的好的做法和工作成效进行总结。

五、主要措施

1.掌握新注册企业信息和用工情况。县工商业联合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与市场监管局衔接,对2020年1月以来注册成立的企业进行摸底,并及时与新成立企业对接,了解新成立企业用工情况,建立新注册企业用工台账。

2.建立服务团队,服务新注册企业。成立由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通过线上推送用工指导信息、免费发放用工指南、开展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积极为新注册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各单位要把服务新企用工计划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指派业务骨干,组建服务团队,精选服务内容,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参与服务工作。服务团队成员要紧密团结,相互配合,对新注册企业提供招工、培训、规范用工、参保指导、风险防范等事项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帮助新注册企业有工用、用好工。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服务内容书面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分工负责,强化服务效能。为确保服务新企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工商业联合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用工信息发布、招聘、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服务;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参加社会保险相关事项指导性服务;工商业联合会、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在组织开展招聘会时为新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总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提供工资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劳动用工文本的规范等指导性服务;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提供高频劳动争议事项、工伤保险等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服务。通过服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新注册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和防范用工风险的能力。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充分利用QQ群、微信等平台,对服务新企用工计划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服务新企用工计划在企业和社会的知晓度,增强新注册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促进新注册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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