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民政部关于对城市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进行调研的课题,我们组成了调研小组,制定了调研方案,在区内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谨请指正。一、关于城市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管辖的范围
1、我区的城市及其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白下区是***市的中心城区之一,它西至新街口中山南路,北至中山东路,地处市区东南部。经过“九五”发展,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10.4亿元,财政收入年均递增20;具有比较明显的区域经济特色,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2、46、52,拥有新街口商业中心、洪武南路金融街和太平南路商业街等重点商贸商务中心;城市建设水平较高,初步形成了现代化城区的基础设施框架和新的城市形象,全区有“经七纬五”的道路网络,住房成套率达85以上;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白下区现有8个街道办事处,辖区人口31万,辖区面积27平方公里。2014年全面推进社区改革和建设,按照“民主自治、议行分开”的原则,逐步健全社区组织体系,依照地缘性、功能性、单位性、混合性的标准,将全区原126个居委会所辖区域调整为64个社区,建立起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新型社区组织机构。我区先后被命名为***市和江苏省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以及全国文化先进区。2014年5月,江泽民总书记、朱基总理亲临视察我区,对我区是极大鼓舞。
2、城市基层领导干部范围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第三级管理层面属于城市基层层面,因而这一层面的领导干部是本文所涉及到的范围。又由于区与街道的管理职能并未明确为条与块之间的职责与事权的划分,区各职能部门或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在这一层面上具体从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作为基层执法单位,也在本文涉及之中。社区代表大会作为社区成员表达自己意愿的组织形式,由社区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委员会,代表社会成员管理社区的公共事务。社区委员会成员虽不能笼统作为领导干部,但也是本调研课题所列范围。
(1)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政府授权与委托下开展。区委在各街道设立了委员会,所以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包括党政方面的领导干部,作为副省级城市的***市,街道办事处已明确作为处级单位,其领导干部作为处级干部,已纳于整个党政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范畴,党中央、中纪委提出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完全适用。
(2)基层执法部门。作为从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受委托的组织,具有主体资格,是基层执法部门。依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具备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组织的公告(第二号)》,属于区行政机关的有区环境保护局等27个机关,属于受委托组织的有区市容管理监察大队等4个组织。除了上述机关和组织,还有地税、国税、公安、交通管理、城市道路综合治理办公室等部门或单位,在本区区域范围内执法,毫无疑问,以上都应作为基层执法部门,总计近40个执法单位。
(3)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其性质或者说人员结构,目前我区包括两类:一是职业性社区者。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社区大会选举产生,由区民政局组织对其进行岗前培训,获得***师范大学颁发的上岗证书、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这是社区者专业化、职业化。目前我区向社会招聘了200多名社区者,全区职业性社区者平均年龄男性43岁,女性38岁,有半数以上人员有大专学历。二是志愿性的社区者。我区拥有各种类型的社区志愿者9000多名,长期开展“服务进万家,奉献在社区”的社区志愿者活动,进行便民利民服务。
3、作为城市基层领导干部,应勤政与廉政并举
一是城市管理职能的要求。现在各级领导都把加强基层基础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城市管理的职能要求管理者要对辖区内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负全面责任,随着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综合素质包括勤政与廉政是应有之义。
二是市民素质不断提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市民素质不断得到提高,特别是其法制意识越来越强,客观要求管理者勤政与廉政紧密结合。
三是由于所处管理层的直接要求。作为管理层的最基层层面,直接面对面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一言一行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务实更显本色。勤政之风扑面而来,廉政才有落脚点。
二、目前城市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街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自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廉洁自律作为三项格局的第
一项,一直在抓。中央又通过制定《廉政准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措施,层层抓。总体上使街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不够,有的大权独揽,一言堂,或者对决策搞暗箱操作。在廉洁自律上顽固问题仍然是一些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2、基层执法单位问题——主要是从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不仅仅是廉洁自律意义上的问题。当然,不能否定存在这些问题与廉洁自律无关,相反更应引起我们对廉洁自律问题的高度重视。
(1)存在“三乱”。群众反映“就是开会,服务就是收费,管理就是罚款”,“交通交通,交钱就通”,具体列一下:
①自主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收费标准不明、重复收费,如治安费、联防费、暂住人口管理费标准不明,排污费、排涝费、残疾人就业费、卫生防疫费、身体体检费和顾问费,也存在不合理现象,如有的费区里收,市里也收。对建设工地清运土方,门前三包市容要收费,道路综合治理要管,说你弄脏了路面要按米罚款。
②重罚轻教,不教而诛。由于一些管理程序不公开,或者宣传不够,老百姓不知道要办什么手续,如店招、灯箱等安装,等你挂起来就有执法人员上门要罚款。
③收费摊派。有关单位向相关派出所交赞助费;有的行业保护,指派要求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各种顾问、代理;报刊杂志摊派,税务、工商,尤其是公安、消防部门的报刊杂志,更多更滥,恨不得所有公司、企业、私营企业人手一份。
④沿街企业停车。交警划几条线,很简单的几个停车位,交纳可观费用,不想交,连企业的小巷也别想停车,“即停即拖,服务全天候”。
(2)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在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人员对业务不熟悉,方法简单粗暴,要不就是“一问三不知”。
(3)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处理不当,从部门利益出发较多。如设“小金库”、乱支乱花、滥发钱物。
3、社区居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在社区范围内开展管理 ……此处隐藏15435个字……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近年来,虽然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内容来考核,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太科学,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基层廉洁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
差一个样,致使廉洁自律工作在基层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三是对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手段甚少,监督效果不佳,是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上存在的普遍问题。有的乡镇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往往以“庸俗团结”代替了“团结——批评——团结”,民主生活会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集体,不谈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即使开展批评,也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往往是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法,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比如: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影响了工作,又无所适从。
四是对基层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惩处不严。有的基层领导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廉洁行为捂着、盖着,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副职开脱,有的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纪当事人不进行严肃处理,更谈不上对失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有的党委(党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对下属处理后会捅自己的漏子,故而不去追究。
五是有关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针对性还不太强。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80余条。虽然这些规定比较具体,如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更换进口小汽车、不准违反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压价购买住房等等,但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提出的,对基层领导干部来说有许多不适用,其中能够适用的又缺乏具体的对照标准。而县(区)一级大多照搬中央的规定,对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利用职权搞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生活奢侈等问题没有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规定。虽然,基层也有一些廉洁自律规定,可大多是照抄上面的,缺乏实际意义。另外,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如何追究责任随意性较大。
上述存在的种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影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影响党群和干群关系,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一,加强教育,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领导干部肩负着“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立身立言,就是一支标杆、一个榜样。廉洁从政是老百姓对干部最基本
的要求。要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以增强对廉洁自律重要性认识。一要组织系统学习。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文件、规定,要原原本本地学。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的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要旨,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从而澄清思想上的错误、模糊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在不同时期,不同的部门和乡镇,在廉洁自律工作会出现的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教育方法。因此,要了解基层的动态,结合上级廉洁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以求对症下药。三要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解决的是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一旦有所放松,干部就容易犯错误。因此,学习教育贵在经常性、连贯性、长期性,要从基层干部身边发生的小事入手,抓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使基层干部时时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第二,建立制度,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
以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基层领导干部的言行,约束其举止,是一种有效、便捷的方法。一要认真抓好已有的廉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根据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开阔思路,制定涉及基层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制度,细化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干部有规章可循,有标准可照。如乡镇干部公务接待制度、
考勤制度、便民服务制度等等。三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制度制订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完善制度;要善于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修正制度,纠正干部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四要抓好制度的公开。制度一经制定就要公布于众,让全体成员来学习、来监督,使制度真正成为一道有约束力的屏障。
第三,规范程序,增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可操作性
当前,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措施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因此,要根据基层廉洁自律的规律性,制定更加具体、一目了然的工作程序。一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工作要突出重点,一年解决一至二个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并纳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一起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总责,在自身做到廉洁自律的同时,抓好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二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机构作用。加强县(区)级纪委党风廉政室建设,配齐配强干部,确保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对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及时打招呼,保护好干部。三要建立基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逐步完善管理使用办法。要将领导干部的自身情况、述职报告、群众意见、举报核实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金、礼品登记等情况入档,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第四,强化监督,规范基层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事实告诉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往往是从吃点、喝点、收点、要点等小事开始的。思想防线一被突破,胃口就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壮,久而久之,就会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教训值得深刻吸取。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坚持完善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要建立和健全权力分解制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把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决定重大事项。要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
第五,严肃查处,筑牢党纪国法屏障
查办案件,一方面可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打击,另一方面又可以震慑、教育干部,是对干部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警示手段。现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的力度不是太大,还需要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中的不廉洁行为,特别是对上面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某些干部又屡屡犯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针对基层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等,要抓住反面典型,加大查处力度,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决不手软,坚决杜绝执纪过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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