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根据县委、县纪委的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在上一年的执纪办案工作里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是配合韩书记完成了对发改委吴福建及卫真办事处财政所刘明磊等案件的办理。通过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初心和使命,对照学习体会、征求的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情况,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联系分管工作和业务,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在政治理论方面,存在着学习不系统、不深入等问题,片面认为只要工作好了,一切就行了,工作提上去了,一切就有了。在学习上还存在着实用主义和拿来主义倾向,特别是在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仍有欠缺,导致政治理论水平提升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治鉴别能力和理想信念的坚定性。
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把召开会议和发文件作为落实工作的重要环节,在个别工作上仅仅停留在抓宏观、听汇报的层面,而对会议和发文部署后工作落实怎么样过问的少,实地查看的少,对工作抓的不够细,实际推进措施少,造成工作成效不太明显。如对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的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只是给领导汇报,发文通知下去,在会议上强调强调,就感觉已经落实了,自己的责任尽到了,但文件下发后落实的怎么样,是否存在不规范办案,是否存在不文明办案,是否存在办案不廉洁行为等,这些仅仅只是时不时的过问下,没有经常性的深入到办案第一线实地查看,没有经常性的明察暗访。
在工作方式方法方面,抓工作讲究短期效应,打基础、重持续、利长远不够。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拔苗助长,要求多,指导少,缺乏培训;对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治理缺乏以一套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机制和办法。如在案件结果的运用上,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向基层最一线延伸等做的还不够,在案件查处后的建章立制、查漏补缺等缺乏回访式的监督检査,造成个别地方、个别党员干部,在同一地方同一问题上重复犯错。由于对基层纪委缺乏培训,乡镇纪委办案质量整体不高,影响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推进。
在精神状态方面,工作中还缺乏主动性和创先争优的精神,有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一些矛盾和问题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只限于做好当前工作,只想着不出问题就行,缺乏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缺乏创先争优的精神。如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对上级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给予的关注较多,对群众一般来信来访,以息事宁人、停访息诉为目的,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彻底,不愿意触及矛盾,不愿意对深层次问题探求究里,害怕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致使案件査办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在宗旨意识方面,在倾听来访群众诉求时,偶尔有急躁情绪,对一些缠访闹访者总认为他们有点胡搅蛮缠,尤其在面对一些上访群众提出过高诉求时,言语交流中经常不自觉地流露出不耐顺心理,没有真正从上访人角度去理解群众、体谅群众,去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想、所盼,没有认真去思考他们所提的诉求有没有合理的成份。对一些基层信访案件的处理上,没有完全做到换位思考,没有真正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解決群众诉求治标不治本,对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不够,问责处理不到位,致使个别信访积案得不到及时化解,群众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仍时有发生。
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时存在享乐主义思想,如在一项重点工作完成后有歇一歇、缓缓劲的想法。有时遇到对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和外县同行交流学习中,碍于面子,想把接待标准提高一点,打点“擦边球;有时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时,遇到超标准接待,态度不够坚决,制止不够到位,思想上有“随大流”的思想观念。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一是本人没有信仰宗教,没有搞封建迷信行为。二是本人不参与任何团团伙伙,坚決抵制“帮圈文化”。三是在干部工作中不存在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情况。四是在任何场合没有题词题字现象。
二、原因剖析
一是理论学习还不深刻。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虽然我也十分注重对新思想、新要求、新理论的跟进学习,但学得不深、悟得不透、做得不实;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任务还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没有时刻以《准则》《条例》严格要求自己,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没有真正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
二是自我要求有所放松。自律意识淡化是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之一。反思自己有时确实存在自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之一。反思自己有时确实存在自律意识淡化等现象,有时片面认为严格遵守各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就是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过于追求工作成绩、工作成果,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意识有待加强。
三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办理案件时顾虑较多,抓狠了害怕得罪人;抓急了,阻力大、风险大;抓严了,自己累,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懈怠思想。还没有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突在行动上。没有真正抛开顾虑、拉下面子,晈耳扯袖、红脸出汗做的还不到位,压力传导还不到位。
四是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平时看到的大家都很辛苦表扬的多,直接批评的少,点名道姓批评的更少。思想深处还是怕得罪人,其实这也是对同志的不负责任。就自身而言,能够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上,仅仅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没有上升到讲党性、当表率的高度认真对待。
三、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挺起共产党人的脊梁,补足“精神之钙"。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记党的纪律规矩,依纪、依法、依规办事,特别是涉及到案件查办的问题,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町“四风”问题新动向,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认真对照市纪委下发的巡视整改意见要求,认真深入查摆,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下步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时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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