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我院取得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集体荣誉感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无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思想道德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一年级学生可以参考高考成绩及高中阶段的品行表现);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6、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8、符合家庭特别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50%(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1档助学金;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2档助学金;符合家庭一般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85%(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否决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降低资助等级,直至取消受助资格,且至少一年以上: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每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达到2门及以上;
3、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
4、吸烟、酗酒经教育仍不改正;
5、生活铺张浪费,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6、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和劳动纪律者;
7、受资助期间,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生活困难基本得到解决者;
8、休学、退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9、其他被认定的学习与纪律方面不符合条件者。
三、违纪的处理
学生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根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受助资格,已发的资助金予以追回。 并直接在综合测评中“思想品行表现”中扣分,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认定小组
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2-3人、学生代表2-3人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经认定,同学需服从认定结果。公示如有异议,需举证,证据不充分者不
予受理。
提交申请文件
1、根据本人情况写《助学金申请书》,有适当格式,书写整齐无错字,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家庭情况、个人情况、申请用途。
(1)家庭情况:姓名,民族,家庭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性质(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灾区/民族自治区),有无家庭低保证明。家庭人口(同住人数、与本人关系/未同住人数、与本人关系),是否单亲或孤儿(单亲原因),收入来源(务农,主要作物、几亩地),支出用途。来学校学费情况(贷款/自筹),家中目前欠债及主要原因,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个人疾患情况。如果家中有人患病,写明是那一种,是否属于重大疾病。
(2)个人情况:来校后一个月的花费,主要用于什么地方(吃饭、电话、娱乐、购物等)。有否在外打零工,什么工种、什么地点、收入多少。手机价格与品牌。有无旷课、迟到、早退情况。
(3)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用途,如何使用这部分钱,如何安排生活和学习,如何回报社会。
2、根据本人情况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原因调查表》上如实勾选,多选作废。
3、《贫困三级证明》。
4、《家庭情况调查表》。
第二篇: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1.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2.学生按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具体建议如下:
(1)、由辅导员或者相关学生工作者通知各班级全体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已经开始,申请学生可以着手准备(根据实际,可在每学年结束前提前通知学生准备下年度的申请材料),为实现公平,公正,科学统一,建议填写正规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前者经由该地方或相关民政部门认定盖章且可。
(2)、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特别地区只需二级,对的确家庭贫困却不能开出三级证明的同学,可根据实际进行酌情考虑)。
(3)、申请学生须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助学金申请文。
3.形成班级评议小组。
由全班同学一起投票选出本班级的贫困生评定评议小组成员,根据同学们对个人公平、公正程度的认可情况,同学们投票选举产生本班的评议小组成员,建议评议小组成员人数约占全班总人数的15%,尽量选举那些非贫困学生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4.全班同学对写贫困申请的学生召开班会进行投票选举。
(1)、要求同学们选出那些家庭贫困又能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的学生,根据得票数的高低排出顺序,得票较多者获得进一步获得助学金的机会。
(2)、可采取个人当场亲自陈述个人情况或者采取申请同学上交申请材料,由班级负责人在全班统一宣读材料,然后大家统一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形式。
(3)、选举必须有指定的云帆负责人进行在场监督,最后上交当时的会议记录。
5.各系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习分配的固定名额,对商学院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各系助学金名额=学院助学金名额x/ 各班级助学金名额=各系助学金名额x(/
注:比率建议取整; 各班上交汇总名单建议多交1或2个,便于评议小组进行比较,但需注意最后两名不一定选的上。
。
6.评议人员评定。
(1)、由评议小组、系辅导员、班主任、班助一起组成评议组,根据选票和
评议小组对学生的贫困情况和贫困程度进行评议,定出贫困等级;
(2)、贫困等级按照家庭经济状况所能承担的生活费用情况划分,设为特别困 ……此处隐藏1200个字……金 (全系4个名额)
1、 参评对象:限财金系07级、08级学生申请。
2、 金额标准:8000元
3、 各班申报名额:每班最多1人,可以不报;
4、 特别说明:
(1)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
时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对申请人本人家庭经济情况没有特别要求。
5、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院级表彰或者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院级奖学金,且历次综合测评名列本班排名前30%(含第30%名);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测评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在2014-2014学年(2014年9月至2014年7月)中,受系级、院级处分以及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6)自2014年3月8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截止,此段时间内,本人上课出勤、早操出勤,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内(包含三次)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 省政府奖学金(全系1个名额)
1、 参评对象:限财金系07级、08级学生申请。
2、 金额标准:6000元
3、 各班申报名额:每班最多1人,可以不报;
4、 特别说明:
(1)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
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对申请人本人家庭经济情况没有特别要求。
5、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院级表彰或者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院级奖学金,且历次综合测评名列本班排名前30%(含第30%名);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测评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在2014-2014学年(2014年9月至2014年7月)中,受系级、院级处分以及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6)自2014年3月8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截止,此段时间内,本人上课出勤、早操出勤,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内(包含三次)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 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参评对象:限财金系07、08、09三个年级学生申请。
2、 金额标准:5000元
3、 各班申报名额:每班1人;
4、 特别说明:申请国家励志奖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5、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至少两个学期(含两个学期,可以不连续)综合测评名列本班排名前30%(含第30%名);
(5)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测评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同等条件下,对学校、系部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6)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者,优先考虑;
(7)在2014-2014学年(2014年9月至2014年7月)中,受系级、院级处分以及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8)自2014年3月8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截止,此段时间内,本人上课出勤、早操出勤,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内(包含三次)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四、 国家助学金
1、 参评对象:财金系07-10级所有学生;
2、 金额标准:共分三档,三档3000元,二档2014元,一档1000
元。
3、 各班申报名额:
(1)07级各班:每班3个,每档1人;
(2)08级、09级各班:每班6个,每档2人;
(3)10级各班:每班3个,每档1人;
4、 特别说明:申请国家励志奖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5、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者在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时,必须同时提供本人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于2014或2014年度开具的三级贫困证明;
(5)学习勤奋,积极上进;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测评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同等条件下,对学校、系部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7)在2014-2014学年(2014年9月至2014年7月)中,受系
级、院级处分以及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8)自2014年3月8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截止,此段时间内,本人上课出勤、早操出勤,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内(包含三次)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五、关于贫困证明的特别说明:
1、申请者在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时,必须同时提供贫困证明。不能同时提供此证明者,本次申请视作无效;
2、申请者提供本人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三级贫困证明,必须为2014年或2014年度最新开具;2014年以前开具的贫困证明本次评选视作无效;
3、提交的贫困证明可以是原件,也可为复印件,或传真件。但证明必须完整、清晰,字迹或公章模糊无法辨认者,本次申请视作无效;
4、申请者必须用铅笔在提交的贫困证明上写明本人姓名、班级,以便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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