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监审部现场检查实施方案
2013年5月8日 编号:1
检查单位 |
**联社检查组 |
编制人员 |
储成发 明安玺 罗小军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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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单位 |
麻柳信用分社 |
审计项目 |
飞行替岗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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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范围 |
信贷 财务 会计等 |
审计方式 |
现场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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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2013年5月9日至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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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长 |
储成发 |
主查 |
明安玺 |
替岗人员 |
罗小军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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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柳信用分社飞行替岗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有效暴露、揭示、预防案件风险,提高案件防控威慑效应,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网点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查找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飞行替岗实施细则》开展飞行替岗检查工作。 二、工作权限: (一)有权制止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和违反联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替岗中发现原岗位工作人员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工作,有权向其上级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三)替岗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督促整改或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四)对替岗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该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工作职责: (一)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的有关情况。 (二)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 (三)检查被替岗机构业务办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被替岗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检查被替岗人员安全保卫工作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帮助和辅导被替岗机构人员熟悉政策、制度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人员分工 组长储成发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整体安排部署工作;明安玺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检查资料、信息反馈、下达整改通知、提交检查报告等;罗小军同志负责接替陈道志主任岗位工作,负责替岗期间被查社内部管理工作,张伟同志负责接替客户经理**鹏勋信贷管理工作,替岗期间办理被替岗人所负责管理片区的信贷业务,并检查、指导信贷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及时归纳汇总并反馈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实施检查 (一)下达替岗通知书。替岗通知书现场送达,做到预先不打招呼,不让被接替人员提前做准备。到机构后替岗人员将《飞行替岗通知书》交由网点负责人,通知被替岗对象,确保之前被替换岗位业务保持常规状态。 (二)办理手续交接。进点后直接接管被替岗人所有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印章、身份卡、钥匙、各类登记簿、台帐、信贷档案资料、会计档案资料、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有价物品、借据等等。对重要事项做好移交说明,并打印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单位各执一份。 (三)开展检查工作。 1、详细记载每天发生的业务,同时对现有的存款、贷款、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现金、资金往来等必须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逐一检查核对相符。 2、开展业务检查,替岗人员在办理业务期间要协助监审部稽核人员开展业务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载下来,及时反馈检查组长。 3、检查方法 ⑴检查重要空白凭证帐证是否相符,有无个人私自领用和缺张少份,如有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客户预留的印鉴卡片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随便放置,下班后不入柜保管的问题。 ⑵查看信贷档案资料,对客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二是检查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内容有无发生变更、是否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三是审查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与调查报告及经核实后的客户资料核对。 ⑶核对抵质押物账、表、实物是否相符。同时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核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二是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有重复设置的现象,抵押、质押是否足值。 ⑷调阅帐户资料。查看对账是否及时,发现不符,是否及时查找、处理和纠正;对改变账户名称和撤并账户是否根据有关部门通知或批示办理,撤并账户尚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对长时间没有发生业务的账户,是否按账户管理办法进行认真的处理。 ⑸回放监控录像,主要查看碰库、业务流水勾对、移交接、业务办理等操作情况。 ⑹查看各种登记簿,查看登记簿设置是否齐全,应登记的内容是否登记完整、合规。 ⑺检查会计档案资料。审核是否按要求打印有关凭证、分户账、总账、余额表、科目日结单及各种有关报表,打印是否齐全,是否注明操作人员代号、打印份数、日期,是否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并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⑻贷款帐据核对,查看有无帐据不符的现象,借据要素内容是否合规。 ⑼贷款内外部核对。一是审核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了贷后检查;二是审核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审核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的20天是否发出《到期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的回执;四是检查贷款展期及借新还旧的合规性。 ⑽重点查看贷款“三查”制度、“阳光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信贷授信、贷款资产保全等工作是否到位。 通过检查要最大程度暴露问题,力求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 (四)上报替岗检查结果。替岗结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替岗人员分别将替岗期间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纳起来,交监审部审核,由监审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形成替岗书面报告上报联社,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六、责任追究 替岗工作期间,若发现替岗人员存在以下行为联社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所替换机构发现的问题隐匿不报、擅自处理或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不追查、不汇报的。 (二)对所替换机构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 (三)对发现问题超权限擅自处理的。 七、工作要求 1、派出替岗人员必须保证被替岗机构业务正常进行,严格按照替岗原则进行操作。 2、被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按照出勤考核,不得擅自远离住所,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检查组人员的询问,在检查结束前,如被替岗人员擅自外出或无法联系,导致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被替岗人员将按照旷工论处,确保检查工作顺利、业务衔接。 3、替岗有效工作时间连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替岗人员对替岗过程中的一切工作负全责,对替岗期间所发生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4、替岗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替岗机构的作息时间,统一着装,熟练掌握操作理论知识和操作程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替岗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被替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能,不能影响或干预被替岗机构的正常工作。 6、替岗人员食宿由被替岗机构安排,原则上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费用自理。替岗人员按照县内出差对待,替岗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内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 7、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擅自行动,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要向组长请假
联社监审部 201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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