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07级阿拉伯语系01班 陈璁莹 07090037
摘要: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原则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原则共存。1978年之后国家的所有改革措施都只是在1978年确立的主线上进行微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本性原因贫富差距加大,需要多管齐下的措施,大力发展生产力。
关键词:
收入分配改革 贫富差距 分配不公 特权 力度过弱
一.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生背景
㈠、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原则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原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决定的,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原则共存。这是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前提条件;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只是谋生的手段。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存在着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按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都多种要素分配方式。
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历程
中国建国后的计划经济体制执行单一的“按劳分配”的分配体制,由于国家通过计划而不是市场来进行收入的初次分配导致这种分配方式弹性度过低,于是出现了“平均主义”的倾向,影响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进步,继而也影响了国家的发展。1978年后,改变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成为时代主流,市场机制被引入收入分配体制中,取代了单一的“按劳分配”,从而有效的提高了人民的劳动积极性。这是我国第一次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此次改革确定了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制度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也同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吻合。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意识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影响力逐渐加大,一切向市场看齐的结果是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使得国民总体收入进一步提升,然而市场化的收入分配制度使得积攒的大量财富没能公平的使所有人得益,一部分人通过努力率先富了起来,于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催生了进一步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
如果说1978年的“改革开放”对中国经济制度进行了颠覆性的改革,那么之后国家的所有改革措施都只是在1978年确立的主线上进行微调。市场主导和宏观调控成为中国经济管理天平上的两个重要砝码,前者为刺激生产力发展,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服务;后者则作为保障性措施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维持社会稳定。
中央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看法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①1978年以后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均集中于对“再次分配”的政策性调整。
① 引自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六大工作报告中的讲话
二. 当下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
当下我国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也是根本性原因是由于市场机制引入后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的人民内部贫富差距加大,影响部分人群的生活水平,间接导致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积累,对“和谐社会”构成了威胁。
2014年4月17日《北京青年报》刊登了国家统计局进行的一项针对国民收入的权威统计结果。数据显示,在这项对12.5亿国人做的调查中,占总调查量20%的高收入调查者拥有着相当于42.4%的全部调查者的财富;中国高收入阶层年总收入一般在20万元以上,人数不到总人数的1%。
2014年5月10日《新华网》报道称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 报道称我国基尼系数在10年前越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后仍在逐年攀升,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很明显,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 2014年到2014年,十年时间,尽管国家高度重视收入分配不平均的问题,并多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工资线,扩大城乡医保范围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但我国贫富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以某种可怕的加速度持续发展。
在我看来,“贫富差距拉大”并不奇怪也并不可怕,它是每个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即使如北欧若干社会福利优势突出,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非常高的国家,也不可能实现全民收入的完全一致,达到收入分配的绝对公平。然而中国的“贫富差距”是建立在一种不公平的社会背景之下的,一些特权阶级控制资源,甚至与一些官员勾结,大量的聚敛财富,利用手中的权利瓜分留在普通老百姓手中的财富。于是造成了富者更富,贫者更贫。贫者绝望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努力无法追上物质资料价值的增速,而这种增速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被某些已拥有大量财富的利益集团所控制的。
更严重的是,这些利益集团在套取资源的同时常常伴随着一些违法行为,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因素。在我看来,这种不安情绪像和谐平静生活表面下的暗潮涌动,像不定时的炸弹,不及时拆除,后果比单纯的“贫富差距拉大”要严重的多。
以房地产行业为例,据2014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统计,前400名富豪中,房地产商占154名;在前40名巨富中,房地产商占19名;在前10名超级富豪中,房地产商占5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这些房地产商获得土地的途径有二,一是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继而催生了权钱交易,诞生了官员腐败的一大温床,中国反腐30年的十大贪官中几乎每一个都间接或直接收受过房地产商的贿赂;二是通过直接向老百姓购买,此一举又衍生出了性质恶劣的暴力行为,成为犯罪甚至是黑社会犯罪的摇篮,而由于与前一途径的相互勾结,使得受到欺压的百姓“投诉无门”,增加了对房地产行业的积怨,严重得可能会导致针对政府和社会的群体性事件。
因此,专家认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己经走到亟须调整的“十字路口”,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十分迫切,必须像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一样守住贫富差距的“红线”。换言之,收入分配制度再改革势在必行。
三. 当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之我见
早在十多年前,国家就已明确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宏观调控,然而效果似乎并不明显。个人认为,现行的一些有关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存在的最大问题,也是1978年以来我国推行的许多方面的沿革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即
使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过于微弱,或者说,自上而下的改革之所以难于自下而上的革命,就在于改革的过程中难免触碰当局者的自身利益,于是难免有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之嫌。
以提高最低收入保障线为例,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调整为1120元, ……此处隐藏8472个字……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以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要随着经济发展,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并注意提高其他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
会议强调,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把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5月26日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政治局会议专项研究收入问题,并作专项报道,至少是新世纪以来第一次。由此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国家政治议程和政策议程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成为最重要的议题之一。
当代社会的治理观念非常强调“政策议程”的作用,强调问题之能否解决,首先与“问题排
序”有关,即是否承认有这个问题,是否把它排在优先位置上。由此而来的一般的行动建议是,如果你想解决一个问题,必须有能力把它提到社会认可或政府认可的议程上。由于要竞争进入议程的问题太多,所以,当代民主政治对于政治家的“议题运作”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一般来说,议题运作的成功有三个标准。第一,它是对广泛的社会争议的回应;第二,它涵盖尽可能广泛的利益诉求;第三,它明确引导政策方向,提供“政策工具箱”和政策评价指标。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为议题的突出,满足了上述三个标准的前面两个。是否满足第三个标准还要观察,因为暂时还看不到对于收入问题的明确诊断。如果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那么关系不顺的原因和症结是什么呢?没有明确的诊断就不会有对症下药的政策思路。好比说,我们要将房价过高看作是一个问题,但如果不能对房价过高的原因有一个认识和说明,那么给出的政策就可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是互相冲撞的。
近年来最重要的社会争议是关于“反思改革”的讨论和一系列政策辩论。争议反映了社会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一个是继续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动力机制在哪里;一个是社会不公正问题;一个是发展背后的贫困问题。争议表明,处于底层的社会公众,最先认识到了一项基本国情,就是以发展为中心的改革,和以gdp增长为中心的发展,迄今为止并没有自动导致地区平衡、可持续发展以及共同富裕。
因此我们把“分配议题”的突出看作是对社会争议的回应。比起单一的发展思维和增长思维,强调分配制度的改革,意味着正面面对严重的社会不公正与贫困问题。分配制度改革本身也是改革,改革从这个方向深入,既能维持改革话语,也有利于重新培育改革共识与动力。这是重要的认识进步。
从强调增长,强调“国力”,转向强调收入,强调“民力”,也是许多国家经历过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减少贫困,缩小收入差距和地区差别,增加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曾被许多国家列为最重要的政策目标和政绩指标。而中国国情条件下有所不同的一点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公务员群体的收入与待遇问题。
尽管这个问题有很高的社会敏感度,我们还是应该坚持正面面对它。与其在一个不合理的分配制度下任由某些灰色领域滋生,不如更加公开而公平地加以讨论。在公务员队伍中,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包含两个方向。一个是压缩名目繁多的各种津贴,使薪酬结构“弃暗投明”,并有统一规范,另外一个是减少部门差别和地区差别。这种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它有利于在统一财政下建立统一的政府行为规范,消除因部门寻租而带来的部门差别。尽可能减少地区间差别,也有利于减少腐败和寻租,甚至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或其他人到基层去工作。
但是所有这些积极方面要真正实现,还有赖于一种行为传导链条的建立。通过规范收入制度,使政府官员消除从干预经济中获得好处的冲动。政府的行为将更多地集中于产权保障、法治环境、公正规则、权益维护等方面,通过消除制度性的障碍,帮助更多的人自由谋求发展机会并提高收入。在这样的情景下,公务员的收入问题才会在社会整体合理的背景下真正得到理顺。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六个关键词
工资制度改革
包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行政机关工资改革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部分。工资制度改革迄今为止,我国大规模的工资制度改革有两次。一次是1985年,国有企业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脱钩,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另一次是1993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脱钩,行政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则根据所处行业,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和奖金制等。
国有单位福利制度改革
最早被重视的是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公房出售、提租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停止福利分房等阶段。同时,企业办社会问题也被重视起来,从最早实行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分开,到目前正在大力推动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当时纳税的主要对象是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开征当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只有20万元。1986年和1987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扩大了纳税范围。1994年,实施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自1999年11月起,国家决定恢复征收利息税,其指向很明确,就是将这笔钱用于低收入人群。201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额达到1737.1亿元。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先企业后机关事业单位的次序推动。目前,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养老和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出现了“并轨”趋势。
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两者仍处于试点或局部推行阶段。
社会救济制度改革
社会救济是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对低收入者生活予以救助的一种制度安排。自1997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市家庭实行生活救助。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局部地区兴起。
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随着“大包干”性质的农村生产方式的普及,农村收入分配不再以生产队为基础,而是以农户为分配主体,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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