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彰加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我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市、县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强我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为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有新的好转,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更加有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加强,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2020年《彰加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责任部门:镇纪委。
2、整改落实2020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的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3、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挂钩。
责任部门:镇纪委。
(二)、注重严抓严管,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抓巩固、抓深化,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镇纪委。
5、深化效能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加强“节日病”、“吃喝病”、“慵懒病”、“奢靡病”和“卡拿索要病”和“酒局”、“牌局”的整治工作。突出重点、盯牢节点,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6、成立督查小组,制定镇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督促镇机关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正风肃纪情况的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每月对镇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7、落实作风建设约谈、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问责力度。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8、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制度。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9、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经验成效。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10、2月份签订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11、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课,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到联系村(社区)及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党课。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纪律执行情况检查。
12、严格教育和管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遵守组织纪律,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13、加大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各条线、行政村及干部在项目建设、民生工程,惠农资金、城局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督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14、对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及时教育警示和挽救干部。规范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登记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政办
1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侵占挪用贪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责任部门: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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