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联营合作协议书
工程联营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贵州紫元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十四工程处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贵州紫元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十四工程处第二项目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水电站环库公路;
工程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
工程内容:环库土石方600万m3。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2公里内35元,超二公里每公里加3元。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8月18日
竣工日期:2014年8月1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达标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201400000.00元)。(根据实际施工,产生不可预见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上调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施工图纸
7、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立附件作为合约)。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过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
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下浮工程总造价7%返还给甲方,作为甲方在本工程的管理费,如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按本合同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合同签定后,施工队进场前,甲方向乙方预支总工程款的10%(即2014年8月18日之前),乙方机械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造价20%。其余款项如下结算:每月按照进度付工程量总造价的85%,25号交表,一周内到账。如机械进场后,甲方无法按时预付预付款和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所有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按本合同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甲方应提供施工图纸一份,甲方与业主鉴定的工程合同复印件一份,进场通知书一份,技术总要求一份。
十一、其它:乙方享有甲方与业主鉴定的工程合同的全部条款与付款方式。乙方只负责按图纸施工,所有协调事项及其附带费用归甲方所有。
十二、乙方在合同签定后,若甲乙双方未按协议履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质保金并赔偿所有损失。
附件:①甲乙双方有效证件;②签约人身份证、甲方工程委托书。
贵州紫元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第十四工程处
甲方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乙方:贵州紫元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十四工程处第二项目部乙方代表:电话:身份证号码: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
第二篇:内部联营合作协议书
内部联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以平等互利、创新求实和争创效益为目的,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于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高质高效、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充分 达成如下联营合作协议:
一、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概况:
1、
2、
3、
4、
5、
6、
7、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结算方式:
1、 甲方在发出进场通知书同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量总价款的2%作为进场费(甲乙双方双控预付款),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按规定进入相关机械设备车辆,按规定车辆和相关设
备如数进场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月工程量价款的20%。
2、 按工程实际进度每十五日结算一次,工程开工前两个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0%结算,两个月以后按实际工程量95%结算,工程全部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
3、 甲方向乙方提供低于市场价车辆用油,待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所用油价款。
四、 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保证乙方24小时作业,畅通运输(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除外)。
2、 全线的过桥过路费由甲方承担,并确保乙方车辆上路可载重_____(吨),如乙方车辆载重量未超过甲方规定载
重量,遇交警等路政部门查扣车辆及罚款,由甲方承担
所有费用,并补偿乙方因查扣车辆所造成的误工费用。
3、 协调交警、路政、城管、环卫方面的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4、 负责协调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交通和其他事故。
5、 协调好资源取点及卸点周围的关系,统一指挥港口作业,工程队之间的工作秩序。
6、 检查督促好乙方安全生产,并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措施。
7、 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保证合法经营,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约定的工程量。
2、 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外转包分包,如发现,此协议作废。
3、 严格 ……此处隐藏1204个字……,并摊入成本。开户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账号:
2、监督合作项目正常运行,监管财务帐户资金及货物流向。
第四条合作方式
1: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决策、运营,双方以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班底为基础,乙方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北京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其他人员聘用。
1、甲方与电厂签订购销合同,办理铁路运输手续。
3、乙方负责监控整个过程中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所合作项目按一个月为一核算周期,实行收益独立核算,利润计算方式:一个分配周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含资金利息)-税费 = 净利润。收入和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70%,乙方30%。
约定:
总收入: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
总支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管理费、项目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总支出应双方共同认可,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毛利的2%)。
税费:合作项目经营应承担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税费;
2、对项目利润及客户预付款滚动带来的利润,甲、乙双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4、其他利润分配时间:自乙方资金汇入煤矿之日起,每个季度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为每季度末月的25日为利润分配日。分配方式为甲方从专用账户划拨利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5、项目运行开始赢利时,首先从利润中提取10%作为风险保证金,当项目发生亏损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承担亏损。当风险保证金达到乙方投入资金总金额的10%时,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第六条退出条件
1、合作期满,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内,如项目操作连续三个月内,每个月平均每吨煤利润未达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退出而不负违约责任,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利润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终止。
3、合作期内,如遇煤炭政策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继续经营对合作各方不利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作。
4、其他经合作各方一致认为终止合作对双方均有利时,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采购并销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润属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提供资金属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1、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的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出资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14年10月
签订地点:
日
第五篇:生产锚杆联营合作协议书
生产锚杆及井下支护产品
联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煤矿井下支护方式改变,为降低成本,支护材料将改变现在的“u”型钢,大量使用锚杆、锚索支护。公司面临收入急剧下降,职工就业岗位减少的困境。为扭转生产经营被动局面,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发起成立井下锚杆支护用品生产厂,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真诚与乙方联营合作,共同开创市场,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方式
1、由甲方提供合作经营厂房,厂址选在原物管科材料库东部。
2、甲方负责“ma”标的办理,乙方负责在淮矿供应处建立物资编码,办理淮矿市场准入等手续。
3、乙方要负责设备调研,购置,经营投资。甲方负责厂房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
4、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5、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生产经营业务,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承接业务合同后,由乙方负责生产经营。
6、乙方经营要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
关管理制度执行,应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不得拖欠职工工资。
第二条:经营范围
合作厂点成立后先期生产¢22~¢30间不同规格螺纹锚杆。
第三条:甲乙双方风险共担的原则
因集团的原因影响合作厂生产,销售或停产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影响合作厂生产,销售或停产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承诺事项
1、甲方承诺:
(1):尊重和善待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干预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便利条件,尽最大能力解决乙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有关事项,有责任为乙方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2)乙方在合作厂点安置甲方部分员工,工资低于甲方工资正常水平的,由甲方补贴。
2、乙方承诺:
(1):要严格履行与甲方签定的联营合作协议的全部内容及有关协议,并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不发生任何隐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及经济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除销售收入的税金及甲方的管理费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书面产值报表。
(2):保证在合作厂点安置甲方部分员工,工资维持甲方工资正常水平。
第五条 :投资回报
乙方给甲方投资回报以管理费用方式分段收取:合资厂年收入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按收入5%上缴给甲方。年收入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4%上缴管理费给甲方。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收入3%上缴给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淮矿集团、淮海集团相关业务关系。有义务协助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前提下,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安全、质量、审计、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