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搞好本公司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黔爱卫办发〔2020〕8号)《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黔爱卫办〔2021〕4号)和《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健康企业中长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公司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2022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目的
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员工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目标
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2、在岗接害职工职业病健康检查率100%
3、在岗非接害职工一般健康检查率100%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100%
5、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6、职工职业病防治培训覆盖率100%
7、职业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8、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签订率100%
三、年度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计划
1、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完善2022年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职业病防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包括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职业健康办公室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改进工作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5)设备、工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员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不断完善职业健康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3)不断完善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不断完善职业健康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健康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5)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6)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报告制度
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不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6、完善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积极开展针对职业病防治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8、落实经费投入,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工年度职业病健康体检、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挪用。对确诊的职业病人,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疗养。
四、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组长:朱文志(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付江陵(分管负责人)
成 员:
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超亚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二)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具体申报内容为:公司企业基本情况,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公司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制度。
完善2022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四)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1)2022年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不少于6学时;
(2)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厂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各公司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各公司积极督促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公司定期要对各职业危害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部门的月度考核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全员签订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职业因素告知书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完成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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